没有梯子可用?老板让他站在桶上。用一个五加仑的桶作为高处作业平台——这正是劳工法第240条所要防止的那种图省事的做法。
曼哈顿建筑工人被命令站在桶上作业
我们的当事人当时在曼哈顿第4大道与东10街附近的一处餐厅装修工地工作,负责测量作业区上方通风管道内的吸力水平。这项工作需要登高作业,但工地上的每一把梯子都已被其他工人使用。工地主管没有选择等待或提供更多设备,而是让我们的当事人站在一个五加仑的桶上去够管道口。
这个桶并不是为承受一名成年工人站在桶沿上的重量而设计的。当我们的当事人伸手向上放置测量工具时,桶在他脚下塌陷。他摔到混凝土地面上,右侧着地。撞击导致他右脚踝骨折——需要用钢板和螺钉进行手术固定——右肘骨折,并造成颈椎和腰椎间盘突出,双肩也受了伤。
设备不当的劳工法责任
纽约劳工法第240条要求业主和总承包商为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人提供适当的安全装置。五加仑的桶不是安全装置。它不是为高处作业设计的,没有承重人体的额定标准,也完全没有稳定性。指示工人站在桶上进行头顶作业,是典型的违反脚手架法的行为。
我们的律师通过听到这段对话的同事的证词,记录了主管的指示。我们还取得了承包商自己的安全手册,其中明确禁止使用桶、板条箱和临时搭建的平台代替梯子和脚手架。主管无视了承包商自己的书面规定,因为他不想让施工队“浪费时间”等梯子。
“桶不是梯子。主管知道这一点——公司自己的安全手册写得清清楚楚。但生产进度的压力压倒了工人安全,我们的当事人为此付出了代价。当工人被提供不当设备并摔落时,劳工法第240条规定业主承担严格责任。”——Andrew Levine,创始合伙人
曼哈顿建筑工地坠落案调解追回750,000美元
这笔750,000美元的调解结果涵盖右脚踝手术及内固定器材、肘部骨折康复、颈椎和腰椎间盘治疗、双肩康复、收入损失,以及我们的当事人在重返建筑工作方面所面临的永久性限制。它让业主为一名重速度、轻安全的主管承担了责任。
如果您因雇主未提供适当的安全设备而在建筑工地受伤,我们的建筑事故律师在劳工法第240条索赔方面拥有数十年经验,随时准备审查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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