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绊倒摔伤陪审团裁决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行人,在纽约市行走时,被一个凸起的公共设施井盖绊倒。该公共设施井盖本不应该像当时那样从地面上凸出,因为它对任何人来说都构成了严重的绊倒危险。而我们的客户恰巧是第一个实实在在被它绊倒的人。市政的疏忽给她带来了毁灭性的后果,包括一次膝盖手术和两次脊柱手术,以纠正身体失衡和疼痛问题。
被告声称他们对我们的客户没有注意义务,并且是她自己没有注意才导致了受伤。他们甚至没有尝试与她或我们达成和解协议,而是试图将案件完全驳回。雷沃森李文律师楼成功地反驳了这一动议,并迫使被告承担他们拼命试图逃避的责任。由于我们无法与他们达成和解,案件进入了庭审阶段。
在庭审期间,雷沃森李文律师楼的人身伤害律师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公共设施的所有者和该设施所在物业的业主都对我们的客户负有注意义务,以确保她不会因他们的公共设施井盖而受伤。在陪审团审议这起人身伤害案件期间,被告提出了初步的和解提议。最终,在陪审团作出裁决前,我们以 60 万美元的价格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