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人行横道被NYCTA巴士撞伤
我方客户在人行横道上被一辆试图右转的纽约市公共交通局 (NYCTA) 公交车撞倒。当时,我方客户正在人行横道内,遵照人行信号灯指示行走,拥有先行权。 从一开始,纽约市警察局 (NYPD) 的报告就指出,我方客户在人行横道内并拥有先行权。该公交车司机甚至被开了一张侵犯先行权的罚单。
我们在皇后区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为我方客户遭受的严重脊髓损伤寻求赔偿。她需要接受一项名为“融合术”的大型手术。
纽约市公共交通局 (NYCTA) 和该公交车司机莫名其妙地改变了说辞,罔顾压倒性的证据,声称我方客户当时在人行横道外,并且是自己撞上了一辆停着的公交车。
我们的纽约公交车事故律师向法院提出即决判决动议,要求裁定 NYCTA 和公交车司机负有全部责任,而我方客户完全无责。
我们请求法院下令驳回这一捏造的辩护。
结果是,正义得到了响亮的伸张。
法院表示同意,并裁定该公交车司机的新“说辞”纯属捏造,因此批准了我方客户的即决判决动议。 法院认定,NYCTA 和公交车司机负有 100% 的责任,而我方客户完全无责。
合伙人 Andrew Levine 处理了此案,并起草了这份致胜的动议。
“我们非常高兴法院能看穿被告的伎俩并追究其责任。在我们为客户争取经济赔偿的过程中,她的声音将被响亮而清晰地听到。 在正义得到伸张之前,RL 绝不罢休。”——Andrew Levine 律师